涉嫌仲介性交易、海外賭博等罪名的勝利,最高法院判定18個月有期徒刑定讞。
5月26日,韓國最高法院 (主審為盧泰嶽 (音譯) 大法官) 維持勝利二審的18個月有期徒刑判決。二審時,勝利坦承違反性暴力犯罪處罰、性交易、性交易仲介、經常賭博、外匯交易、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、食品衛生、挪用公款、特殊暴力教唆等9項罪名,所有罪名成立。
一審時,勝利否認除違反外匯交易法以外的所有指控,法院仍宣判其有罪,並判處勝利三年有期徒刑,勝利方提出上訴。二審時,勝利一改立場,承認所有罪名,法院改判一年六個月的有期徒刑,勝利方再提出上訴。但這次的三審,最高法院駁回上訴,維持原本刑期。
已入伍的勝利本該在去年九月退伍,但退伍時間因此延遲,三審前關押在軍事監獄中。這次判決後,勝利轉至一般監獄服刑,並在一般間於完成剩餘刑期,預計明年二月結束刑期。
| 妹妹看星聞 的 D.W. 整理、報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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